永胜公司专利申请代理哪家强?
作者:丽江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2 08:51:35
丽江商标注册是企业进行品牌推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商品(服务)的品牌化塑造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推进作用。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看,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不强,认为商品(服务)应该在打造一定名气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然而商标经营的年份越久,其商业价值就越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版权登记等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重视知识产权,而商标是企业在经济市场背景下竞争于市场的重要武器。
接触的客户中,极少部分客户对商标的认知较广,但是大部分客户在刚接触商标时并不理解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因此对商标的重视程度普遍较低。现在就让小编为您解答注册商标的重要意义吧。商标注册的七大益处:
(1)商标是消费者辨认品牌的重要凭证。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对商标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一旦客户选择再次消费时一般都会认准商标,没有商标的话别人想找你都难。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一旦成功注册商标,商标持有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遇到商标侵权行为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商标。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赢得市场。商标是企业打造品牌的重点,而品牌建设是企业竞争市场的重要策略。
(4)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商标的价值有高低之分,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使用的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以多年以来代办商标注册的经验提醒您注重商标注册,重视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事项必须具备的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由此可见,商标对品牌推广及企业发展起到的关键性作用,我国企业及公民都应该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商标注册的理解。商标注册是推广产品的第一步,小编提醒您还要注重商标续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商标转让是丽江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展示、出售或者转让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6个月内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登记或者价格评估。商标转让申请能否撤回?我们今天来看看。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展示、出售或者转让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6个月内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登记或者价格评估。商标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我们今天来看看。
一、商标转让能否在审理期间撤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裁定前,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申请成功,商标复审程序将立即终止,申请人不能再以相同用途提出其他申请。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转让生效,但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根据我国《商标法》,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购买决定或者裁定前,申请人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也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商标复审程序终止。但是,撤回商标复审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复审。一般来说,提出撤销申请的时机是在商标局发出《商标转让核准申请书》之前;如果双方达成撤销的共同意向,并向国家商标局确认,则可以成功撤销。
二、撤销商标转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的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采用印刷、笔墨书写。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书”应当载明其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申请人对部分货物或者服务申请复审的,应当在“复审请求书”中载明。申请人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应当说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提供证据内容清单,列明需要证明的名称、来源和具体事实。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请撤销部分货物/服务时,填写拟撤销货物/服务的“撤销货物/服务”部分,使用的同类货物/服务名称相同(可增加页数);申请撤销全部货物/服务时,填写“全部”字样。申请人应当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连续三年不使用该申请商标的有关情况(可以增加页)。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盖章(签名)”处加盖印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这里签名。印章或签名应完整、清晰。按类别申请收费。一类取消收费1000元。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三、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受让人为境外人员或者企业的,应当在商标局法律文件受理申请书中指定境内文件的收受人。国内受让人不需要此字段。提出转让申请后,商标局将向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书面直接办理的,按照申请所填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如果委托代理,则将其发送给代理)。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直接以书面形式处理的,按照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应发送给代理机构)。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书面直接处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应送交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申请人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转让申请经批准后,直接以书面形式办理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转让证明给受让人;委托代理的,发给代理机构,并将转让事项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直接用纸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代理办理的,发给代理机构。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属于一人以上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只发给代表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全部文件。经商标局批准,双方同意转让申请的,可以申请撤回。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转移的,应当通过原代理机构办理取款手续。
四、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失败非法转让注册商标:即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他人非法转让注册商标个人许可证、公司许可证不年检: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参加年检印鉴不一致:注册商标印鉴与转让商标印鉴不一致的,转让失败相似商标:商标转让人有相似商标的,需要相同未注册商标:在初步审查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未续展商标: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续展六个月内未申请续展或者被商标局撤销的商标。撤销商标:该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向商标局提出。未变更商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其他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当后注册商标与我们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时,造成市场上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导致我们自身利益的损失,我们将提出限制商标使用范围或者取消丽江商标注册。面对类似的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提出商标纠纷申请,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1、申请商标纠纷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且商标核准登记日早于争议人的商标核准登记日。
二、两个有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的货物必须是同一种货物或者类似的货物。
三、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的数字、文字或组合必须相同或相似。注册日在后的商标注册人,不得向注册日在前的商标申请裁定。这就是为什么商标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因此,申请裁定的权利由注册优先原则确定,这与《商标法》中的“先予适用原则”是一致的。
2、商标纠纷处理
(1)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发出验收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评审。如果不符合要求,它将不接受。符合条件的,发给中标通知书
(3)被告的辩护受理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向被申请人发送争议材料副本,通知被申请人在收到材料后30日内答复(补充材料可在答复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4)证据交换答辩时,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答辩材料送交申请人,告知申请人可以在30日内交换证据;不答辩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争议材料进行复审
(5)发布争端裁决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双方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争议裁决。
首先,在目前的实际申请情况下:一、丽江商标注册永远没有100%的成功率,任何人(包括商标局局长)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核准注册,这时由商标注册中的其客观事实决定的。二、不能100%的原因如下:
1、商标查询盲区:在商标申请前,商标要进行查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避开相同或近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商标的成功机率更高。但是查询系统里的数据始终是比现实中的申请慢一节拍的,已经下发受理书的申请信息基本上都可以查到,但是近期申请的还没有下发受理书的(也就是申请信息还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或者可以理解为是商标局已经收到但还没有整理受理积压的)商标,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这个盲期的时间段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查询盲期6个月左右。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有人和你申请相同的商标,也是查询不到的,所以这是第一个风险。
2、商标近似的判断:在商标查询时,对于查询到的结果,是要和申请人的商标进行近似比对的。而在比对的过程中,申请者个人会有一个标准和看法,代理公司的商标查询员会有一个标准与看法,而商标局的审查人员也有其一套标准与看法,由于各自的知识与经验不同、各自的利益和角度不同,所以三者的观点在不少情况下并不一致。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尤其是图形商标的近似度,判断的差异性更大。一般情况下,三者看法要重视的顺序是:商标局审查员代理机构查询员申请人,当然在申请时,应重视代理机构的意见。当申请人与代理人近似判断不够老道的时候,商标就有被审查院驳回的可能。(当然,有些申请人是在明知风险的自愿去冒风险的,这种另当别论)。
3、商标公告与异议:申请人商标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上了商标公告,仍然还是不确定因素。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在此期间全国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甚至还有可能复审。
所以,这是第3个无法确定的因素。标局建议:商标虽然不能100%,但提高成功率的方法还是有的。商标查询盲期是不可变得,但剩下两个方面可以加以改善。解决方法最简单的就是:请有经验的代理公司有查询员,查询时从严,申请商标名尽量避开近似商标;申请人个人要诚信理性,不要抢注他人商标,不打商标擦边球,不仿知名商标等。做好商标驳回复审,做好商标答辩,提高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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