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丽江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5 08:36:11
丽江商标注册除了有商标侵权、商标驳回、商标近似,还有商标共存。那么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又如何认定呢?小编综合整理了下资料给大家参考。商标共存定义: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也给出了相应的定义:不同的市场主体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而不必然影响各自商业活动的情形。从这一定义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对于商标共存的界定是以不同于其他商业主体的商场消费群体作为标准。
“商标共存”可通俗地解释为:两家不同的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没有冲突、不相互妨碍商业活动、不导致公众混淆的前提下共存。构成商标共存的要素分析:
1、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共存的首要条件。商标的本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在使用商标时应当尽量使各自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以便与他人商标相区分。但在大环境时代下以及人们的知识水平等的制约,难免会出现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以,就会出现相同或近似商标由不同的商标所有人在同种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的情形。
2、商标属于不同的主体。在商标共存情形中,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归属于不同的商标所有人。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归属于同一商标所有人时,则不属于商标共存。商标权本质上是垄断权,商标权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商标共存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为不知名的商标,仅在有限的地域范围或商品上使用,因地域范围不同及产品类别的差异的存在,商标之间并不会引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适用商标共存制度的必要。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中仅有一方的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另一方的商标为不知名商标,此种情形往往会因在先权利的存在或者具有侵权的可能而不需适用商标共存制度。
4、商标共存不存在混淆的可能。商标共存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为不知名的商标,仅在有限的地域范围或商品上使用,因地域范围不同及产品类别的差异的存在,商标之间并不会引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适用商标共存制度的必要。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中仅有一方的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另一方的商标为不知名商标,此种情形往往会因在先权利的存在或者具有侵权的可能而不需适用商标共存制度。
商标侵权定义: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四要素:一、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行为的违法性;三、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四、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上述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那么,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在通过对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的概念以及二者的构成要件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二者的界线虽然并不十分明显,且二者之间还有很多重合之处,但二者关键的区分就在于商标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混淆可能性是指经营者对任意商标的使用可能使相关公众将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来源于同一个经营者或虽能区分商品或服务源于不同经营者,但却可能误认为这些经营者之间存在隶属、赞助、联营、许可或其他经济上的关系。
混淆可能性的判别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3、显著性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圆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因此,在判断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上,必须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方面。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很多企业都会走出国门。但在国内注册的商标一旦“出国”就很难受到本国法律的保护。“出国”企业有两种商标可供选择:一种是马德里商标,一种是欧盟商标。
那么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是什么?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一:保护范围不同马德里商标保护的范围以申请人指定的国家为准。申请人可以指定1个国家,也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但是,每指定一个国家,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欧盟商标是无论你在28个成员国之中的哪一个国家注册商标,你的商标都将受到这28个国家的保护。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二:申请人资格限制不同马德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成员国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以原属国已申请或注册商标为基础商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起申请。也就是说你必须在国内先注册好商标,然后才能申请马德里商标。欧盟商标则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三:本质不同马德里商标受保护的国家或地区要相对多一些,一份申请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且申请费用相对于单一国家低一些,在全球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我们所说的“国际商标”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欧盟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欧盟28国家,但申请流程较为简便且时间相对较短。马德里商标和欧盟商标各有各的优势,如果企业只需要在欧盟成员国寻求商标权利的保护,建议选择申请欧盟商标,如果需要在更多的国家进行丽江商标注册,通过马德里申请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一.丽江商标注册查询。商标注册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通过商标在线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最大化减少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故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查询只能查询到已录入数据库的商标资料,故存在空白期,或者叫盲区,一般在商标申请4——6个月之后再做一次商标近似查询以增强商标注册的成功机率(指物体在单位时间内所做的功的多少)。
二.申请文件准备。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可向我公司索取。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4.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5.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
三.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有2个途径:一个是把文件邮寄到北京的商标局去申请,另一个是委托代理机构提交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四.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
五.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巡查,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商标公告。商标的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七.颁发商标证书。1.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我们在注册商标时,究竟该如何选择类别呢?从商标防御角度看,我们可以这么选:
1、选择与企业现有业务匹配的类别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首选的注册类别应该是与产品或服务自身属性相关的类别。例如,生产加工熟食的企业,至少应在第29类食品和第30类方便食品上进行注册。
2、选择与企业未来发展相匹配的类别从未雨绸缪的角度看,企业应当在未来可能推出的产品或服务涉及的类别上进行丽江商标注册。否则,等你推出新品并给商标起好名字后,可能会发现心仪的商标早已被别人注册了。
3、选择易混淆的商品类别我们日常的商品分类和《服务与商品分类表》中的商品分类有些地方是不同的,容易混淆。例如,“计算机游戏软件”和“在线游戏”。如果企业只在产品自身所属的类别上注册商标,而忽视那些容易混淆的商品类别,一旦竞争对手在那些类别上注册了和你一模一样的商标,日后再生产、销售印有该商标的商品,绝对会混淆消费者对“正版”商品的认知,对企业造成巨大的伤害。
4、选择对企业有负面影响的类别如果企业的商标在一些不利于企业形象的类别上被他人注册成功了,岂不会又心塞又无力?你能想象你去商场买了一箱伊利牌牛奶后,又看到一款伊利牌马桶时那种复杂的心情吗?你还想喝这箱牛奶吗?
常见行业商标注册类别1、互联网商标注册类别2、食品商标注册类别3、房产行业商标注册类别4、药品医疗商标注册类别5、旅游行业商标注册类别6、家具行业商标注册类别7、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类别8、服装行业商标注册类别9、机械行业商标注册类别10、商超行业商标注册类别11、电子行业商标注册类别12、建材行业商标注册类别所以,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量体裁衣,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类别。建议大家可以参考上表先初步选几个类别,再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获得更多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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